问题 | 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
释义 | 如果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并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的赔偿金吗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的。 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相关情况,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与劳动者工作年限有关。 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还有赔偿吗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一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的,则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的,则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的金额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按照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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