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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领了失业金还能找工作吗
释义
    

法律主观:
    


    领失业金期间还能再找工作,但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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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9: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