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废标退还投标保证金吗 1、废标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2、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有哪些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如下: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