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的特点及原因 |
释义 |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具体表现形式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近年来,信用卡诈骗犯罪呈大幅上升趋势,且犯罪表现形式出现新变化。 从犯罪形态来看,信用卡诈骗罪案件从冒用他人信用卡型转变为恶意透支型的原因主要有: 一、信用卡发放门槛过低,资信审核不规范。银行间为了抢占市场和扩大业绩而进行恶性竞争,放宽信用卡申请人、担保人的条件,简化申请手续,对申请人、担保人的资信缺乏严格的审核,导致无偿还能力人也能办理信用卡,是该类犯罪产生的主要源头之一。 二、信用体系不完善。各个商业银行之间信用卡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征信体制不完善,从而导致银行在核发信用卡时无法做出全面、正确的判断,出现不具有资信条件的人申领信用卡,不具备相应资信的人申领了授信额度较大的信用卡,为信用卡诈骗犯罪创造了条件。 三、民间借贷市场活跃,导致为追逐利益出现的非法套现。荔浦县民间借贷市场极其活跃,很多人为了追求高额利息,办理多张信用卡,通过虚拟交易的方式将信用卡金额套现,一旦出现借款人无能力偿还的情况,必将导致持卡人因自有资金不足,而无能力偿还。 为防范此类案件的飙升,构建诚实信用的社会经济秩序,要对此类案件引起必要的重视,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解决,针对诱发此类案件的原因及特点,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探讨此类案件的防范举措: 一、严把信用卡发放关,严格资信审查。可向银行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在信用卡审批流程中,应提高征信核查广度和深度。不仅需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进行谨慎审查和核实,同时要对申请人的资信情况、实际还款能力进行严格审查。真正做到亲访亲签,谨防伪冒情况的发生。 二、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个人信用状况报告网络数据库的建设,将公民个人消费信用进行信息化管理,尤其是将恶意透支信用卡的公民列入个人信用记录系统的黑名单,酌情予以扣分。使信用等级低的公民在就业、教育、银行贷款、保险、商业合作等方面都受到限制,让其失信成本远大于守信成本。 三、倡导理性消费,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一方面倡导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要考虑到自身的经济实力,理性使用,杜绝恶意透支的行为,另一方面加强对恶意透支导致的法律后果进行宣传,不定期通过典型案件向社会公示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提高持卡人用卡的法律意识。 四、有效发挥刑事制裁的震慑功能。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打击应强调宽严相济的理念,对性质恶劣、屡教不改的罪犯应坚决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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