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已经过户完成,同时完成物业交割手续,应当立即通过诉讼索要尾款,如没有完成过户流程,及物业交割流程,应当在对方全额支付房款后,再去配合买方完成过户交易及物业交割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