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了公证能反悔吗 |
释义 | 做了公证能不能反悔,是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是公证完成,而相关权力还没有转移的情况,是可以撤销或者重新做一份公证的,比如遗嘱公证,遗嘱设立人想要撤销和变更,只要本人进行申请就可以; 2、如果是公证完成,相关权力已经处理,公证就不能反悔。 公证材料主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审核通过以后,申请人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费用缴纳成功后,相关机构进行受理,受理成功即可在规定的时间拿到公证书或认证书。 一、民法典中房屋继承如何做公证 办理公证当事人须向公证处提交申请材料,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一、申请(1)本人申请:提交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填写公证申请表;(2)代理申请:除提交本人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3)特殊规定:下列公证须本人亲自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二、受理1、受理条件(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的公证事项无争议;(3)符合公证业务范围;(4)属于本公证处管辖范围。2、制作笔录:公证员制作谈话笔录,当事人签字确认。3、要求回避:当事人要求公证员回避,经查属于《公证法》规定应当回情形的公证机构应当改派其他公证员承办。三、审查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并通过询问证人、当事人收集证据,现场勘验,委托专业机构鉴定等方式核实。四、审批按规定需要审批的,由承办公证员拟制公证书,连同被证明的文书,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及核实材料,公证审批意见报公证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五、出证符合规定: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申请人或代理人在回执上签收。 二、遗嘱继承公证怎么办 房屋继承公证的流程与一般公证流程基本一致。首先需要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一般是填写一份《公证申请表》。之后准备好公证员要求你准备的材料。房产遗嘱继承公证的材料一般包括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不动产登记收件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不定产登记费缴费收据原件等。公证员审核材料之后会出具一份通知单,之后凭借身份信息和公证费发票就可以领取公证书。房产继承有两种情况,一种为遗嘱继承,另一种为法定继承。遗赠跟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又是不一样的,是需要缴纳税收的。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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