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所得保险金是个人财产吗? |
释义 | 婚内所得保险金是个人财产,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伤残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关于赔偿金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赔偿金的种类有很多,就以人身损害赔偿金为例,如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受伤而获得的赔偿金,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因身体受伤所获得的赔偿,与身体受伤一方的人身关系具有密切联系,是对受害者的抚慰和用于治疗的专门费用,其赔偿的对象和条件是特定的。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存入银行,专门用于治疗所用,支付因受伤而产生的住院、治疗、营养、护理、交通等费用,其中用于赡养老人和孩子的部分,应用于赡养老人和抚育子女。 二、冻结个人财产夫妻都冻结吗 一方在外欠债,配偶名下的财产并不一定可以强制执行,若是夫妻共同债务,那就可以执行;若是个人债务,就要看财产的情况。一方名下的财产,比如个人银行账户的存款、个人名下的房产等,并不一定是个人财产,也可能有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这一部分就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一是看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就是看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借贷,但实际确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比如说一方患病,对方为了给其治病所借的债务、为购置双方唯一住房所借的债务、为了子女就学所借的债务等。若以个人名义借债用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就无法认定共同债务,比如说个人购置奢侈品、参与赌博等。 2、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成立的借贷关系,无论是不是真的用于共同生活所需,但只要是双方共同借贷且本人签字确认的,就属于共同债务;或者夫妻一方签字借贷,配偶追认确定对债务知情且同意的借贷关系。除了要认定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外,要强制执行还要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内双方的劳动或经营所得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婚内指定继承、受赠所得以及奖章等也是属于个人财产。 三、什么样的保险离婚后不能分割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 或者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即:即使是在婚内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一旦发生理赔,所产生的医疗保险金、伤残保险金、重疾保险金、津贴等,都属于被保险人的婚内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割。 2、根据司法实践,如果该保险是在感情没有破裂之前给孩子买的,一般视为双方都知情并同意作出的财产安排。 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都会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将婚内为孩子购买的保单,视为对子女的“财产赠与”,大概率不会进行分割,尤其是涉及保障类的保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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