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离婚条件具体包括哪些呢 |
释义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登记离婚:1、夫妻双方有进行合法的结婚登记;2、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议离婚;3、协商达成一致;4、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书中载明了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准予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准予离婚的条件如下:如果男女双方均同意离婚,只是对财产或子女问题有争议而诉请法院解决的,应准予离婚。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经调解无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