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许可证延期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施工许可证延期规定如下: 1、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2、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市建设局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3、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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