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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双方都想要房子如何判
释义
    离婚时都想要房子的,在离婚诉讼中,人民法院会先确定房子的归属问题,如果是个人财产,谁的房子那就判给谁。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住房比较困难,可以把房子判给这一方,然后补偿另一方。但具体还是看法官的裁量。
    一、女人离婚又没房子去哪里好呢
    女人离婚又没房子可以另外租房子住或者是回娘家住的。女人离婚后没有自己的住房的,男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在我国离婚是有两种方式的,一个是协议离婚,一个是诉讼离婚。两个人如果是自愿离婚的话,那么是可以对于财产问题和房子的问题进行分割。如果女人离婚后没有房子的话,可以在财产上面多争取一点。
    二、婚前购房离婚了该怎么办?
    如果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并且一直在自己名下,那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参与分割。如果婚前自己出首付,但是婚后还贷款的,那就还贷部分和还贷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了配偶的名字,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三、夫妻户口不在一起,房产怎么判
    夫妻的房产与户口登记无关,房屋的归属主要看是婚前还是婚后、使用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购房。
    1、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即使之后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合而离婚,该房产也只属于个人财产。但若是在婚前将房产证上也署上另一方的姓名,那么该房产则属于二人的共同财产,即使“准夫妻”在这之后并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另一方仍是房产的所有人之一,可依法划分该房产。
    2、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而结婚后买的房子,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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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