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暂住证到期后如何续期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一、暂住证到期后如何续期 不能。可以重新办理。暂住证的办理手续是比较简单的。 一、办理条件:凡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人员,应申领《暂住证》。 二、提交的材料: 1、办理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理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理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理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一、住宅用地年限到期后应当如何续期 住宅用地年限到期后,需要土地使用者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二、不动产证到期后能续期吗 1、不动产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一般会续期,续期分为两种情形: (1)、如果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2)、如果是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2、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三、房屋年限到期后该如何续期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中的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最迟于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70年产权到期的土地使用权人经过以下程序后可延续房屋所有权。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各省市的规定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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