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想要退房要有什么条件 |
释义 | 退房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2、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3、开发商逾期交房,经过催告仍不交房的。 4、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 5、开发商证件不全。 6、签订合同过程中卖方存在欺诈情形。 一、出现什么问题可要求退房 下列问题可解除合同退房: 1、面积误差超过3%; 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3、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使用; 4、因开发商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 5、开发商改变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6、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7、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给予合理期限后仍未交房的。 二、法定退房条件有哪些 法定的退房条件:1、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2、开发商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3、开发商没有经过购房者的同意擅自变更房屋设计;4、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三、退房有哪些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的退房的情形有:一、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二、开发商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三、开发商没有经过购房者的同意擅自变更房屋设计;四、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五、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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