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的买卖本应是双方各取所需、达成共赢的好事,然而宅基地上房屋的转让的特殊性是值得广大农民朋友注意的。法律法规对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应限制既是对集体土地的限制,也对宅基地上的房屋出让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第四款规定,农民出卖、出租住房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由此可以看出,虽然土地管理法之中明确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买卖,但购买该房屋之后,房屋的购买者所实际拥有的宅基地面积也不应超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规定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