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复议抓人吗 |
释义 | 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处罚的违法行为人,若对拘留决定不服是可以申请进行行政复议的,但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一条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前款规定的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姓名、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公安机关名称,并由经办的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经办的人民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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