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的预付款额不够,对方非要让我预付款,我可以不预付款吗? |
释义 |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预付款的特点如下:1、预付款的数额没有任何限制;2、预付款为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的约定,具有诺成性,不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3、预付款为价款一部之先付,在性质上仍属清偿;4、预付款无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各方的违约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来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的规定:经营者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肇事司机预付的钱保险公司可以退吗? 法律分析:一、10天犹豫期内的,保险公司扣除保险单工本费10元,全额退还到您的账户内。二、超过犹豫期的退保视为正常退保。三、缴费不满两年的,保险人收取从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后,剩余部分退还给投保人。四、合同生效满两年的,保险公司收到退保申请后退还保单现金价值。在办理退保时要提供以下文件:(1)投保人的申请书,被保险人要求退保的,应当提供投保人书面同意的退保申请书2)有效力的保险合同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3)投保人的身份证明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供投保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你好,我问一下保险公司预付抢救费的情况 保险公司会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以及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垫付之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我想商量一下,买大病保险第二年没有收到保险公司的付款,没有通知付款人,也没有经本人同意自动扣除费用。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能退还保费吗? 法律分析:不能全额退保,如果保单并未生效,被保险人原则上可收回全部保险费,但保险人也有权收取最低保费,或手续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内中途注销保险单,应按规定费率交纳保险费,保险人将全部保险费扣除应交保险费以后的余额退给被保险人; 如果保险人要求注销保险单,对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应按日计算退还给被保险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 件或者附期限。 对方保险公司只赔偿误工费,和医药费,我可以要精神损失费? 保险公司应当理赔受害人的误工费,误工费属于需要赔偿的范围。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也就是对方全责,然后对方的保险公司也赔钱,钱在对方手里不给我,我该怎么办? 对方全责这种情况下是必须要对您进行补偿的,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承担责任。当联系不上保险公司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起诉此保险公司、通过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代位求偿、向银监会进行投诉这三种方式解决这一问题。(一)通过法律手段向法院投诉:首先要做的是报警,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确认对方全责,可以让对方赔偿。在对方保险公司不赔偿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委托律师起诉维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通过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代位求偿。确定一下自己买的保险是否有车损,有的话你可以走自己公司代位求偿,还不算出险,这样你就不用跟对方车主联系,让你自己的保险公司去跟他要钱。(三)向银保监会投诉:《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对方全责,当所遭受损失属于赔付范围、符合赔付条件,对方保险公司应老老实实进行赔偿。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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