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户口变成了集体户口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家庭户口没有办法改成集体户口。集体户口是指一群人没有血缘关系,姓氏不同。比如寺庙,敬老院,福利院,收容所,这些是属于集体户的。你要是想另有一个户口本的话,你得有自己的房子或是住处,然后到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就行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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