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怎么申报?
释义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分别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于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及其他相关资料,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办理名称预先登记、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体工商开业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领取营业执照。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二十二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1 7: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