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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起诉书的书写有什么要求
释义
    一、被告人基本情况包括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务),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拘留、逮捕的年月日,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处所。(如果是单位犯罪,应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性别、职务。如果还有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上述被告人基本情况内容叙写。)二、辩护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单位、通信地址。三、案由和案件来源如果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如果是本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贪污一案,由本院依法侦查终结。”如果是上级人民检察院移交起诉的或者因审判管辖的变更由同级法院移送审查起诉的,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经***人民检察院交由本院审查起诉”或“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人民法院转至本院审查起诉……”四、案件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可写为:“经依法审查表明,概括叙写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应当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些罪的构成要件,特别是犯罪特征,简明扼要叙写。如果被告人犯有数罪或多次实施犯罪的,应当一一列举各项犯罪事实。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要一一写明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五、起诉的根据和理由包括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性质,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加重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各被告应负的罪责等。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的危害程度、行为性质、轻重情节),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和从重、从轻处罚的量刑条款),依法应当从重(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严惩)。
    刑事判决书范文怎么书写
    刑事判决书 (一审公诉案件用)( ) 刑初字第 号公诉机关 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于 年 月 日以被告人 犯 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 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 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 及其辩护人 、证人 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首先概述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经审理查明,……(详写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如果控、辩双方对事实、情节、证据有异议,应予分析否定。在这里,不仅要列举证据,而且要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本判决认定的事实是正确无误的。必须坚决改变用空洞的“证据确凿”几个字来代替认定犯罪事实的具体证据的公式化的写法)。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情节和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予以批驳〕。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为:“一、被告人 犯 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二、被告人 ……(写明追缴、退赔或没收财物的决定,以及这些财物的种类和数额。没有的不写此项)。”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为:“被告人 犯 罪,免予刑事处分(如有追缴、退赔或没收财物的,续写为第二项)。”第三、宣告无罪的,表述为:“被告人 无罪。”〕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 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 份。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 月 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如何书写民事诉讼法起诉状,如何书写民事诉讼法起诉状范本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对刑事辩护人的要求有哪些
    《律师法》规定,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审理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有什么特殊要求
    特殊规定在于:人民法院审判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少年法庭进行。对于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刑事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的起诉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5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有适格的自诉人(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三)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四)被害人有证据证明(五)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刑事公诉案件的起诉条件(一)国家公诉是检察机关的专门职权,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条件可分为实体条件、政策条件和程序条件。1、提起公诉的实体条件。实体条件包括两个: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所谓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是指检察机关对下列事实已经查证属实:(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合法行为或者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2)确定被告人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不是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精神状况等;(3)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是某一种或某几种性质的犯罪的事实;(4)确定对犯罪嫌疑人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的事实。查清上述事实,就符合犯罪嫌疑人的事实已经查清的条件。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1)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无法查清的;(2)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3)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赃物的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4)言词证据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证据确实、充分,是指指控的犯罪事实都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且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足以排除非被告人作案的可能性。2、提起公诉的程序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和诉讼的实际需要,提起公诉必须具备两项程序条件:(1)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具有管辖权;(2)被告人在案。3、提起公诉的政策条件。提起公诉的政策条件是实现公诉个别化的要求。当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起诉也可以不起诉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应当贯彻国家的刑事政策,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被害人态度及社会影响等因素。如果认为提起公诉更符合公共利益,即应提起公诉;反之,应当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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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7: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