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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生产假药罪立案规定?
释义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生产假药罪立案的情形有:
    1、生产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5、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十七条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本条规定的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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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4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