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贿罪立案的条件: 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1一万元以上的,依照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贿赂数额不满1万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贿赂谋取非法利益; 2、向3人以上行贿; 3、贿赂党政领导、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 4、给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因勒索给国家工作人员财产而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以贿赂罪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