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赔偿申请法院是不可以的,因为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当中规定,申请国家赔偿的是应该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来的,只有在赔偿义务机关不处理或者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不服的情况下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算是法院错判的,也应该先向法院申请复议的。 一、如何确定负有刑事赔偿义务的机关 受害人在提起诉讼时应当根据案件情况选择合适的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作为被告: (1)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3)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4)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二、行政赔偿程序与刑事赔偿程序的区别 1、行政赔偿程序中,赔偿请求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后,请求人不服的,不需要再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而在刑事赔偿程序中,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不服还不能马上诉诸法院,而必须向赔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2、行政赔偿请求人只有在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后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整理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之后不服的,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的赔偿委员会作出裁决 3、行政赔偿请求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附带提起,此时不需要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而刑事赔偿请求则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起 三、国家赔偿及赔偿程序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程序:(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4)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斥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