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条款适用于共同偿还房屋贷款? |
释义 | 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购房,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双方离婚时需协商处理。使用按揭贷款购房的所有权具有特殊性,原则上应进行均等分割。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使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另一方在婚前购买房屋,使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使用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具有特殊性。在房屋产权分割方面,原则上应该进行均等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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