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被告需准备哪些材料?
释义
    开庭时当事人只需如实陈述问题或答辩,无需刻意准备,做到随机应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8条,法庭调查按照一定顺序进行,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出示证据、宣读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
    法律分析
    当事人在开庭时,只要如实陈述自己的问题,或者为自己答辩即可,不需要刻意准备,做到随机应变即可。当事人应该了解以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
    拓展延伸
    被告应备哪些必要文件和证据?
    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应备齐以下必要文件和证据:首先,被告应准备好与案件相关的所有文件,如合同、协议、收据等,以便提供证据支持。其次,被告需要收集和保留与案件有关的书面证据,如信函、电子邮件、短信等。此外,被告还应备好相关的财务文件,如银行对账单、发票、财务报表等,以便核实与案件相关的经济事实。如果涉及到物证,被告应妥善保管并提供相关的物证,如照片、录像、实物等。最后,被告还需准备好与案件相关的证人证言和专家意见,以进一步支持其辩护。被告应确保以上文件和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递交。
    结语
    当事人在开庭时,只需如实陈述问题,不需刻意准备,做到随机应变。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调查按顺序进行,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权利义务、宣读证言、出示证据等。被告在诉讼中应备齐相关文件和证据,如合同、信函、财务文件、物证等,并确保完整性与准确性。同时,准备证人证言和专家意见以支持辩护。被告应按法院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第六十一条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9: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