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了全责怎么处理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解决方法。如果对方被认定为全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前往交警支队获取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前往地方法院填写起诉书并交纳诉讼费,并将事故认定书、维修清单、起诉书复印4份提交给法院,之后法院会与保险公司沟通并尝试调解。如果对方不肯调解,法院会开庭审理,并最终判决。如果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当事人还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 一、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布后,关于全责的处理方式: 虽然您承担了全责,但您已经购买了保险,商业险中的不计免赔条款也可能会对您的损失进行赔偿。因此,在这次事故中产生的费用不需要您个人承担。都是你的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伤者管你要钱,你不能给,你个人给定的钱由于没有发票保险公司是不能报销的。 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给钱,只要钱在你手里,主动权就在你手里。让伤者法院起诉你,你是第一被告,你的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然后法院审理后会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损失,这个事故也不大,伤者就是两根肋骨,不是什么大的伤情,养2个月也就好了。 再管你要钱,你就说没钱,要他们找你的保险公司要。保险公司都是等到最后出院后一块赔偿的。但可能有些费用保险不赔偿,需要你个人承担,象不是医保药的,保险就不赔偿。但这个不会太多。 就记住一点,个人不单独赔偿他额外的钱,赔钱就是保险的事,否则还买保险干什么。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怎么办? 1、首先直接去工商局(这个你要先弄清楚他的投保公司是登记在市局还是省局),弄清楚以后,到所在工商局有个企业信息科,花一块钱,拉一张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盖章。 2、去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支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不需要盖章)。 3、到地方法院,大厅办事人员会给你一个模板,填好起诉书,交50块诉讼费,把发票、定损单、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以及起诉书复印4份,车主信xi、驾驶员信息、保险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给法院,拿到一张诉讼受理通知书。 4、回去等消息,一般过几天,法院会给双方各打几个电话,试图调解,有时会成功,有时不成功,如果对方就是个无赖,不肯调解,调解无效,等15天以后开庭。 在这个等待过程中,法院会和保险公司沟通,一般保险公司如果不愿意进入开庭环节,会让法院开一个协助办理函,把复印的材料盖上章以后邮寄给对方保险公司专门处理诉讼问题的人,对方收到以后,会立刻把钱打到法院,之后法院通知你去拿钱。 交警认定对方全责后,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结语 无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都不应由个人承担额外费用。购买保险即为保障,让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是明智的选择。如产生费用,可向保险公司索赔。若伤者要求赔偿,可向保险公司提出诉讼。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时,可寻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调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三十六条 勘查事故现场完毕后,交通警察应当清点并登记现场遗留物品,迅速组织清理现场,尽快恢复交通。 现场遗留物品能够当场发还的,应当当场发还并做记录;当场无法确定所有人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待所有人确定后,及时发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九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建立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