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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问法院在判断夫妻房产归属上有什么根据
释义
    房地产分割分为以下情况:
    1、父母一方出资购房,产权以出资人子女名义登记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父母双方出资购房,按出资份额分割;
    3、一方婚前购房,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向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地产以首付支付人名义登记的,离婚时房地产归登记人所有,另一方可以主张债权;
    4、以抵押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所有权是特殊的,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平等分割;
    5、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只要不转让,仍属于赠与人,不予分割;
    6、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房时的出资,可作为债权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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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1:4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