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欠钱不还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下: 1、起诉至人民法院; 2、获得胜诉判决书; 3、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时,凭生效的判决书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法院判决书下来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法院判决书下来对方不给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对方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的,债权人可以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对方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应当负刑事责任; 3、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已经强制执行了被告还可以再上诉吗 如若进行执行程序,那么说明判决已经生效,判决生效也就意味着无法再进行申诉了,如若可以申诉,那么就表示判决未生效,就无法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既然对方已经在上诉期内内上诉,如果法院受理,即之前的判决书、裁定书并未生效。不能申请强制执行。且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是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法律义务。如果对方愿意履行,就不存在申请强制执行的问题了。 三、不给赡养费父母该怎么办 成年子女不给赡养费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向子女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等,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立案。 2、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3、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法院审理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会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会在三个月内审结。 5、法院当庭宣判的,会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6、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仍不支付赡养费的,可以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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