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他们的区别是: (一)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则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 (二)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不得任意撤销要约;要约邀请,无法律拘束的效果意思。 一、要约承诺的生效条件是: 1、要表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内容具体、确定; 3、要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4、及时到达受要约人。 承诺的生效要件是: 1、一般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要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二、要约应当符合哪些有关规定 详细的要约的构成要件:一是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二是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三、订立合同中所述法律要约指什么?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应该具备如下条件: (1)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