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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强险赔付车辆维修费
释义
    交通事故交强险可以赔修车费但是对象只限定于对方,对方的修车费用在保额内可以赔偿。自己的车辆损失交强险往往并不负担赔偿,交强险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给对方的保险,己方产生的损失不予赔偿。
    一、蹭到别人车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如果对方修车需要5000,那么交强险赔付财产险的全额2000元,其余的3000元由第三者责任险赔付,如果没有第三者责任险的不计免赔,那么需要自己负担3000X20%00元,其余由保险公司赔付;如果保有不计免赔,那么全部由保险公司赔偿。如果修车费用小于等于2000元,那么全部由交强险支付赔偿。
    二、车辆被撞对方全责怎么要赔偿
    车辆被撞对方全责的赔偿如下:应该由对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对方全责意味着自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主要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车辆修理费,及在车辆修理期间合理的交通费。在赔偿的时候,首先应由承保对方车辆的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损失。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三、交通事故责任对半如何赔付
    如果事故参与各方均为机动车辆,事故的财产损失和人伤费用在交强险的分项责任限额内赔偿(你赔对方的损失,你的损失由对方赔偿)以后,剩余的不足部分相加,各自承担50%。
    如果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是行人,则机动车一方,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赔偿对方的财产损失和人伤费用,对方的不足费用与机动车方的损失之和,由方双各承担50%。需要说明的是: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如下:财产损失责任限额2000元,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0000元,死亡残疾赔偿责任限额110000元。
    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保险公司向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则受害人在获得足额赔偿后当然无权再向另一方当事人索赔,但如果保险公司的赔偿不足,受害人当然可以向另一方当事人索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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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5 1:2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