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离婚对方不同意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不同意离婚时,可以申请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条件包括双方自愿、财产、子女问题等。若一方失踪,可申请宣告配偶失踪后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一、想离婚对方不同意应该如何处理 1、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受理、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是怎样的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即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达成离婚协议而结束婚姻关系;二是诉讼离婚,即夫妻因各种原因无法达成离婚协议,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由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离婚的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的,一般都会准予离婚; 2.双方因财产、子女等问题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先调解,调解无效的由法院通过判决,准予离婚。 3.一方要求离婚提起诉讼的,先调解,调解无效的,符合“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4.一方失踪的,可向法院申请宣告配偶失踪,然后再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一般都会准予。 结语 离婚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程序,当一方想要离婚而对方不同意时,可以通过申请诉讼离婚来解决。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将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准予离婚。双方若分居满一年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也应准予离婚。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具体条件取决于双方的自愿与调解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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