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重疾险公司拒绝理赔先天性不赔的情况,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赔付时往往会以先天性不予理赔为由,但这并不意味着全部情况下都不能获得赔偿。如果被拒绝理赔符合保险合同的规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拒绝承保,或者以保险费不同意承保,应当告知被保险人,并说明理由;对于已经承保的,拒绝赔付或者提出降低赔偿金额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书面说明理由。” 2.《保险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请求赔偿的,保险公司应当及时进行核定,并在规定期限内给付赔偿金。”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消费者认为经营者的格式条款有不公平的内容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确认或者改变。” 因此,如果保险公司以先天性不予理赔为由,可以先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并要求书面说明理由。如果仍不能解决问题,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机构进行维权。同时,如果保险合同存在不公平的条款,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确认或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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