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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吗
释义
    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
    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都属于总公司的管辖范围,因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是公司的附属机构,在名称、章程、财产、人员配置的问题上均隶属于总公司的一部分。
    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5、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6、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7、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8、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综上所述,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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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1:5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