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舅舅犯罪对外甥的影响评估 |
释义 | 舅舅犯罪对外甥的政审一般没有影响,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关注考生本人的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备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只有公民本人或其直系三代亲属受过刑事处罚的情况下,才可能影响公务员政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以下情形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被开除公职、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其他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情况。 法律分析 舅舅犯罪对外甥的政审一般没有影响。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一般公民自己或其直系三代亲属受过刑事处罚的,才可能会影响公务员政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拓展延伸 评估舅舅犯罪对外甥的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影响 评估舅舅犯罪对外甥的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影响是一项重要的研究任务。舅舅犯罪行为可能给外甥带来深远的心理影响,例如焦虑、恐惧和自卑感。这些心理问题可能会对外甥的日常生活、学业和人际关系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外甥也可能面临社会适应能力的挑战,如信任问题、行为问题和社交障碍。评估舅舅犯罪对外甥的影响需要综合运用心理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方法,通过调查、观察和心理测量等手段来获取相关数据。研究结果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舅舅犯罪对外甥的影响,为制定相关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以促进外甥的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 结语 舅舅犯罪对外甥的政审一般没有影响。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一般公民自己或其直系三代亲属受过刑事处罚的,才可能会影响公务员政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有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评估舅舅犯罪对外甥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影响是一项重要的研究任务,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外甥的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三十一条 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一)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 (二)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三)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 (四)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的。 (二)承担国家任务或者参加政府组织的重要活动等;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犯罪事实、无罪或者罪轻的事实、申辩和反证,以及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证据,公安机关应当认真核查;对有关证据,无论是否采信,都应当如实记录、妥善保管,并连同核查情况附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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