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面积管理规范 |
释义 | 各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不同,如江西每户不超过180平方米,河南根据耕地和地区不同,不超过167平方米,河北农用地不超过200平方米,湖南耕地不超过130平方米,湖北宅基地总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等。 法律分析 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各地的标准都有所不同,部分地区的标准如下: 1、江西省:占用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得超过一百八十平方米;占用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平方米;因地形条件限制、居住分散而占用荒山、荒坡的,每户不得超过二百四十平方米。 2、河南省: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下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四平方米;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山区、丘陵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两百平方米。 3、河北省: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两百平方米,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两百三十三平方米。 4、湖南省:占用耕地的,最高不超过一百三十平方米;使用耕地以外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过一百八十平方米;全部使用村内空闲地和原有宅基地的,最高不超过二百一十平方米。 5、湖北省:对于兴建、改建房屋宅基地总面积,每户不得超过一百四十平方米;使用未利用土地的,每户不得超过两百平方米。 6、其他标准。 拓展延伸 宅基地面积核定与使用审批指南 《宅基地面积核定与使用审批指南》是一本旨在指导相关部门和个人正确进行宅基地面积核定与使用审批工作的指南。该指南详细介绍了宅基地面积核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包括核定标准、程序和所需材料等。同时,指南还提供了宅基地使用审批的指引,包括审批流程、条件限制和审批标准等内容。通过遵循本指南,相关部门和个人能够更加准确地核定宅基地面积,并在使用审批过程中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宅基地的合理利用和规范管理。 结语 宅基地面积核定与使用审批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地都有不同的标准。江西省规定,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不得超过180平方米,耕地不得超过120平方米,荒山、荒坡不得超过240平方米。河南省根据地区耕地和人均耕地面积设定了不同标准。河北省规定占用农用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超过233平方米。湖南省对耕地和其他土地的使用也有限制,最高不超过130平方米和180平方米。湖北省规定宅基地总面积每户不得超过140平方米,使用未利用土地的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此外,《宅基地面积核定与使用审批指南》提供了详细的指导,确保宅基地的合理利用和规范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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