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职审批表可以视为劳动合同吗,二者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入职审批表不能视为劳动合同,只能作为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需满足《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双方协商一致并在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 法律分析 入职审批表可以视为劳动合同吗 不能,入职审批表只能是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不能视为劳动合同。 《员工录用审批表》、《公司物品申请表》等证据证明其与公司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拓展延伸 入职审批表和劳动合同的异同点分析 入职审批表和劳动合同在内容和作用上存在一些异同点。入职审批表是用于记录员工入职前的个人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以便雇主进行初步筛选和审批。而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员工之间的法律文件,规定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明确工作条件、薪资待遇、工作时间等。入职审批表更侧重于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初步筛选,而劳动合同则是双方达成共识后正式签署的法律文件。因此,入职审批表可以视为劳动合同的前置步骤,二者在内容和作用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结语 入职审批表和劳动合同在内容和作用上存在明显区别。入职审批表只能作为证据证明劳动关系,而不能视为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入职审批表更侧重于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初步筛选,而劳动合同则规定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因此,入职审批表可以视为劳动合同的前置步骤,但不能代替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六章 职位聘任 第一百零二条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六章 职位聘任 第一百零三条 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 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十二个月。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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