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证遗失需持身份证、户口本和合影到当地婚姻管理机关或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可补领证件。法律规定,当事人可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向原登记机关或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法律分析 女方如遗失结婚证,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合影前往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或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遗失或损毁结婚证或离婚证时,可以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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