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居住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居住证办理流程如下: 1、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居住证的时候么,身份证是一个必要要准备的证件。一定要有身份证。不然居住证就没法正常办理。同时,一寸的个人照片不能少,一般都要准备3到4张; 2、数码回执照。办理居住证的时候,是要到正规的数码照相馆去办理数码回执的; 3、居住证申请表格。一般情况下,申请居住证时,政府部门会要求填写一个申请表的,上面会有很多基本信息,需要如实填写。 居住证所需提交的材料有: 1、填好的《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办证人在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照相回执; 4、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资料; 5、在全省范围内非首次领取的,须出示补领、换领居住证工本费缴纳凭证。 综上所述,持有居住证的人需要在每年的最后一个月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否则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