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房屋合同纠纷法院怎么判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中的一种,不属于不动产产权纠纷,此时管辖法院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和34条的规定,当事人既可以协议管辖法院,约定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等与房屋买卖有实际联系的地点法院,也可以由法定管辖中的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一、买卖合同管辖的规定有哪些? 1、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管辖法院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协议管辖的范围只能是因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 协议选择管辖的法院只能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 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协议管辖法院,不能对二审和再审协议管辖法院。 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不能把规定应由基层法院作为第一审的案件,约定选择中给法院,同时,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也不能由当事人约定选择其它管辖法院。 双方当事人必须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 书面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3、因产品质量不合格 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是如何规定的呢 确定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的规定是,如果当事人依法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按其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如果无约定的,则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 三、合同起诉地点能怎么确定 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那么应该如何确定起诉地点呢?首先,看合同中有没有约定起诉的管辖法院。若有,直接向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若没有,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时,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进行起诉。综上,合同纠纷的诉讼地点,首先看当事人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若没有约定的,可以选择在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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