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返聘工资在我国法律上其实并没有具体规定,此工资标准具体是根据与用人单位协议规定的,退休返聘人员和单位之间只能够是认定为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一般情况下是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的,工资数额也是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但是要是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是已经在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的话,人民法院是应当按照劳务关系处理的。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关于特殊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使用退休人员形成的是特殊劳动关系。特殊劳动关系是现行劳动法律调整的标准劳动关系和民事法律调整的民事劳务关系以外的一种用工关系,劳动者一方在用人单位从事有偿劳动、接受管理,与用人单位形成特殊劳动关系,除在工作时间、劳动保护、最低工资方面要执行劳动法标准外,其他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约定退休返聘人员与公司已经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而病假工资则是普通劳动关系下的福利待遇,所以能否有病假工资是根据退休返聘人员与公司是否有协议而来的,并没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双方可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