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诉讼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继承程序需要下列材料:公安机关、医院出具的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死亡日期的户籍日期或者死亡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的主要遗产所在地证明和遗产种类、数量、折扣清单;继承前债权债务证明;继承人的遗嘱原件、遗嘱公证书、委托书、危急情况下的笔录或者口头遗嘱,以及所附两份以上见证材料;收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当提供收养证明、出生证明和形成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书面放弃和有关证据。 一、继承车辆应该如何过户 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人应当到被继承人的原居住地,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公证。办理公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死者死亡证明;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证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二、儿子死了父母继承比例是多少 儿子去世父母继承比例具体如下: 1、儿子死后,其遗产按照第一顺序进行继承,原则由其父母、子女、配偶均等继承,即父母继承比例为一比一; 2、如果一方没有劳动能力无法独立生活的,分予以适当照顾,一方在儿子生前尽力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儿子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 一、法定继承顺序如下: 1、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二、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综上所述,儿子死后,其遗产按照第一顺序进行继承,原则由其父母、子女、配偶均等继承,即父母继承比例为一比一,继承公证需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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