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合同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
释义 | 一、签了合同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签了合同对方不履行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方不履行合同构成根本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履行需要承担的义务 合同履行过程中需承担的义务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义务、通知义务、协助义务、方便义务、减损义务、保密义务等附随义务,其中减损义务是指由于主客观原因而使一方遭受损失时,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三、合同履行期限是多久 合同履行的期限一般是交付标的物或者支付货款的时间。具体多久由当事人自行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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