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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醉驾取保候审一般多久开庭
释义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开庭,一般需要四五个月的时间,长的可达一年多。酒后驾驶人达到醉酒驾驶程度,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是十二个月。取保候审后,还需要经过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之后才是法院审判阶段,但是法院开庭时间,需要看受理法院具体的排庭时间。
    一、看守所结案需要多久
    进看守所就是刑事拘留了,刑拘阶段一开始是3天,之后可以延长至一周或者一个月。然后是7天的批捕时间,如果被批捕了,则时间在延长2个月。然后起诉,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是一个月,碰到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然后移交法院,法院开庭审理的期限为一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期间法院可以退给检察院补充审查,检察院也可以退给公安补充侦查,最长可以在看守所关押一年多。
    二、甘肃刑事案件多久必须结案
    一般刑事案件在几个月的时间内必须结案,首先,一个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最后是到法院。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二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两个月。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二个月,不超过三个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两个月。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两个月,最长是五个月。如果有二审,一般是四至五个月,最长十个月。如果有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时间还会延长。
    综上所述,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盗窃案二审多久能结案
    刑事案件,从立案侦查到开庭,一般需要四五个月的时间,长的可达二年多。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一)、侦查阶段:
    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二)、审查起诉阶段:
    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三)、审判阶段: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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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