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国刑法商检徇私舞弊罪的立案标准是: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报检的商品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证明结论的;将送检的合格商品检验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商品检验为合格的;对明知是不合格的商品,不检验而出具合格检验结果的;其他伪造检验结果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一(二十四) 商检徇私舞弊罪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报检的商品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证明结论的; 2、将送检的合格商品检验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商品检验为合格的; 3、对明知是不合格的商品,不检验而出具合格检验结果的; 4、其他伪造检验结果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