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拘留人员在任何时候都有权利请律师帮助。这是保障被拘留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拒绝被拘留人员请律师帮助,将会影响到其受到公正审判的权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权查阅有关本案的卷宗、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辩护人可以在一审和二审中提出辩护意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告人在依法实行的刑事诉讼活动中,有权进行辩论和申辩。”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诉机关、辩护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民事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和其他参加诉讼活动的人,有权申请调取与本案有关的文件、资料。” 5.《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律师应当依法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有权参加诉讼活动,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文书、卷宗、证据材料,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取证。” 7.《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自己喜欢的律师为其辩护。” 总之,被拘留人员在任何时候都有权利请律师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