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普通程序6个月,简易程序3个月;二审3个月;特别程序30天或公告期满后30天;民事再审申请审查期限3个月;涉外民事案件无限制。 法律分析 1、一审。法院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民事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特别程序。法院审理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 4、审判监督。法院收到民事再审申请书后应在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应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裁定驳回申请。 5、特别规定。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没有限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该内容由 张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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