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提存的风险由谁承担? |
释义 | 通常由债权人承担合同提存的风险。债权人存在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下落不明等法定情形,导致债务难以履行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第五百七十三条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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