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安置房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
释义 | 安置房买卖需注土地使用权,否则无法享受法律保护。补交土地出让金标准根据原土地取得时间确定,1990年5月19日前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之后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6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出让或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法律分析 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而且整个交易流程和常规的商品房也没有太多差别。但是安置房买卖有几点问题大家需要注土地使用权才能买卖。否则相关部门不予认同,享受不了法律保护。 安置房买卖需要补交多少土地出让金: 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计算: 1、被拆迁户原土地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 2、被拆迁户原土地为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 标定地价按宗地所在级别的基准地价确定,除年期修正外,不再进行期日、容积率、影响因素等修正。 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属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其拆迁安置房转让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拆迁安置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拓展延伸 买卖安置房的税费和相关费用有哪些? 买卖安置房涉及的税费和相关费用包括:1.增值税:根据房屋交易价格的一定比例征收,一般为5%;2.契税:根据房屋交易价格的一定比例征收,比例因地区而异,一般为1-3%;3.个人所得税:卖方在出售安置房后所得的差额部分需要缴纳个税,税率为20%;4.房屋维修基金:根据房屋交易价格的一定比例收取,一般为2%;5.中介费:如有通过中介机构进行买卖交易,需支付中介费,费用因机构不同而异;6.其他费用:如公证费、评估费、过户费等,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请注意,以上费用仅供参考,具体费用以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为准。建议在进行买卖安置房交易前,咨询专业律师或房地产机构,以确保了解并满足相关费用的要求。 结语 买卖安置房需注意土地使用权问题,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将无法享受法律保护。对于拆迁安置房转让,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标准根据原土地取得时间确定,可达30%至60%。此外,买卖安置房还涉及增值税、契税、个人所得税、房屋维修基金、中介费等费用。具体费用应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而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房地产机构以确保满足相关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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