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行为人在一般情形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处罚的对象是直接责任人员。 一、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多久 1.对于故意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造成严重后果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严重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过失犯,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爆炸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私财物或人身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引起爆炸,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二、公司的操作人员隐瞒事故, 不报应该怎么处罚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处罚如下: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