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省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发放 |
释义 | 住房补贴的发放办法和标准为,1998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标的老职工,购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实行逐月发放住房补贴。一次性购房补贴的发放标准应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职工工资、住房面积补贴标准、职工工龄等因素确定。逐月补贴标准按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的比例执行。 一、事业单位住房怎么补贴 事业单位住房获得补贴的方法: 1、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者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者住房面积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职工给予现金补贴; 3、住房补贴的对象是员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机关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进行实施,经济欠发达地区无法实施; 4、按照房改优惠政策购买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 5、租用公共住房的职工自愿退出租赁住房后,可享受住房补贴。 二、公务员住房补贴标准和规定 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每个地区的补贴标准不同,对于购房补贴面积指该职工的职务(职称)和级别所对应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无房职工按规定面积标准全额计发购房补贴。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购房时按规定的购房面积标准与现住房面积的差额计发补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南京市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第三条住房补贴采取一次性发放和逐月发放两种方式。1998年11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和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实行购房时一次性计发购房补贴和工龄补贴的办法。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实行逐月计发住房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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