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的处理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交通事故的处理依据是,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是对赔偿有争议的,适用简易程序,交警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于10日之后,可以写出书面申请请求公安部门进行调解,也可到法院起诉,解决争议。 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2、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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