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过错方提出离婚该怎么赔偿 |
释义 | 离婚过错方要赔偿无过错方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一、如何认定夫妻一方有过错 有以下情形可以认定夫妻一方的过错: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果因为上述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家庭暴力是不是属于过错方 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属于过错方。离婚过错方包括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的。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婚姻无过错方起诉精神损害赔偿? 婚姻中的无过错方一般不可以起诉第三者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其离婚损害赔偿,而第三者不是承担该赔偿责任的主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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